结论:
共有产权房一方不肯卖,按份共有中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且无其他约定可出卖,不同意者无优先购买权时其他共有人可卖自己份额;共同共有需全体同意,擅自转让构成无权处分,协商不成可起诉分割并出卖。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有产权房存在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下,当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且共有人之间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时,房屋可以出卖。若不同意的共有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能出卖自己的份额。而在共同共有情形中,必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卖房屋,未经全体同意的转让构成无权处分。遇到一方擅自转让或一方不肯卖的情况,其他共有人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并出卖房屋。法院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取得房屋的共有人需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如果您在共有产权房出卖问题上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