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设计施工合同纠纷诉讼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时。比如在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现对方未按约定支付设计施工费用,从发现该情况起开始计算时效。
(2)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例如遇到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正常主张权利。
(3)诉讼时效会因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4)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由法院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提醒:当事人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