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要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避免超过时效。
(二)若遇到不可抗力等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要留意是否处于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处于该期间则会发生时效中止,待障碍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才届满。
(三)权利人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从而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分别对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