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儿子想顺利继承母亲遗产,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二)若儿子有虐待、遗弃等行为但有悔改表现,可争取获得被继承人宽恕,有可能恢复继承权。
(三)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明确遗产分配,保障自身意愿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