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诈骗,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代表店铺,店铺应担责,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此时店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信誉,同时保留好证据向员工追偿。
(二)若诈骗是员工个人行为,与工作任务无关,店铺通常无需担责,但要收集好证明未授权、不知情的证据,如内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三)判断时综合考虑行为与店铺业务的关联性、是否获得授权、相对人认知等因素,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和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