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诉求为返还配偶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要求第三者返还,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决定如何处理,一方私自赠与侵犯了另一方权益。
(二)若诉求是因“破坏婚姻”要求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失等,因法律未明确规定第三者担责,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三)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赠与财产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一方擅自处分赠与他人,不符合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