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责任划分,当事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如实陈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关证人信息,以便交警获取准确证据。
(二)若对责任认定书不服,需在规定时间内,即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
(三)在等待责任划分和处理结果过程中,双方可保留好相关费用票据,如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等,以备后续索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