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说的原告胜诉退诉讼费,如下几点: 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该规定说明了两个意思:
一、诉讼费是予交的;
二、诉讼费是由败诉方负担的。这个意思非常明确,原告是把诉讼费交给法院的,官司胜诉后应当要法院退回诉讼费用,这与法院是否能对被告执行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