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医院自行协商,友好沟通赔偿事项,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二)协商无果,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等待其调查与调解。
(三)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借助第三方调解解决问题。
(四)若前面途径都不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赔偿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