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二)主动退还抢夺的5000元财物,以减轻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三)若有能力,积极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同时,该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