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单独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继承人可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因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因继承人身份和房屋状况而异。
法律解析: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关。当宅基地上无房屋或房屋坍塌、拆除后未重建,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不能继承。若有房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人,经批准可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的村民。城市居民作为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并保持现状,但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在涉及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时,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您对自己遇到的相关问题存在疑惑,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