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病历资料,务必完整收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它们能全面呈现诊疗过程和病情。
(二)获取诊断证明,拿到初诊及复诊的证明,通过对比判断是否存在误诊。
(三)保留检验报告,血液、影像等检查报告能辅助证明患者身体指标和状况。
(四)取得证人证言,若有了解情况的人,让其提供相关证言。
(五)整理沟通记录,短信、邮件、录音、聊天记录等涉及误诊讨论的内容可作为证据。
(六)留存费用票据,因误诊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交通费用等票据,可证明损失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收集的各类证据均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