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要明确去世者现存的合法配偶、所有符合条件的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准确认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分配原则
1.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
2.若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5.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