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抢夺罪,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主动退赔赃款赃物,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帮助其认识错误,树立正确价值观。
(二)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抢夺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加强家庭管教。若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