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则严格依照其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二)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子女和健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各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遗产,但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对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少分或不分。
(四)继承人之间可协商遗产分配比例,达成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