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要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尽早采取行动维护权益,避免错过三年诉讼时效。
(二)若想中断诉讼时效,可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也可促使义务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留存同意履行的证据。还可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三)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要留意时效中止情况,待障碍消除后,在六个月内继续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