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物业合同无效且涉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缴费记录、沟通凭证等,向对方主张权利。
(二)如果担心错过三年诉讼时效,可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期限。
(三)若权利受损已较长时间,但未超过二十年,仍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