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伤害明显,伤者应从受伤害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比如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
(二)若伤害当时未发现,在经检查确诊且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后,要从伤势确诊之日起三年内尽快起诉。
(三)若距离权利受到损害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起诉,而又存在特殊情况,伤者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