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遭遇建筑金属工程款拖欠时,承包人首先应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保留好催告的证据,如邮件、函件等。
(二)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对于非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可先尝试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
(三)协商不成,准备好起诉所需材料,如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记录、结算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请求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