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若盗窃金额达7000元以上构成盗窃罪,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展现悔罪态度。
(二)尽快退赃退赔,退还所盗财物或赔偿相应损失,以争取从轻处罚。
(三)若符合初犯、偶犯条件,可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强调自身平时表现良好。
(四)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