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个人独资企业倒闭后,一般由投资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若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则以家庭共有财产担责。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仍需担责,但债权人五年内未请求偿债责任消灭,投资人偿债困难可协商分期偿还。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债务承担方式。当企业倒闭,投资人要对企业债务负责,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若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家庭共有财产就成为偿债财产范围。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不能因企业不存在而免除存续期间债务的偿还责任,但为了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规定了五年的时效。若投资人遇到偿债困难,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也是可行的解决办法。如果您在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