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给您分析一下:首先,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您提到的100万投资款是否能够全额主张,需要具体分析几个关键点:1)这笔投资款与违约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2)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够预见到该损失;3)是否有证据证明投资款确实因违约行为而无法收回。实务中法院通常会考虑:1)实际损失金额的合理性;2)违约方的过错程度;3)守约方是否采取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投资款不同于预期利润,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定赔偿比例。建议您可以:1)整理投资款支付凭证、合同履行情况等证据;2)评估损失与违约行为的关联性;3)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赔偿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但要做好法院可能不会全额支持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