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双方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受伤时,先确定接受劳务方是否存在过错。若有过错,按过错比例承担医药费等赔偿责任;若提供劳务者自身有过错,也需自己承担部分责任。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若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提供劳务者损害,提供劳务者可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请求接受劳务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