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股权质押协议纠纷,要留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在这期间需时刻关注时效进展。
(二)当出现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可利用这一规则保障自身权益。
(三)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需及时把握时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