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时,如果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撤销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处于审判阶段,法院应终止审理,若已查明被告人无罪则宣告无罪。
(二)要准确判断追诉时效期限,根据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就过了追诉时效等。
(三)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立案却不立案,或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此时追诉不受期限限制,司法机关仍可依法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