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了解被告传票送达情况,可主动联系立案法院,询问送达进度和预计时间。
(二)若被告收到传票后对送达程序有疑问,可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释送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对于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被告可向法院提供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避免因送达问题影响诉讼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