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是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是否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是否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等法定情形。
(二)确定申请主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来提出申请。
(三)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要说明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及案件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