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到的情况在离婚房产分割中确实比较常见。我来帮您分析一下:这种情况下,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屋归属,但由于贷款未结清无法过户,在法律上您仍然属于共同债务人。如果对方断供,银行有权向您追偿。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1. 尽快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时还款,并保留好每次还款记录
2. 如果对方出现逾期,您要及时垫付月供,避免征信受损,同时保留支付凭证
3. 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建议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协商提前还清贷款或办理转按揭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后原共同债务仍需共同偿还,但一方偿还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最稳妥的做法是尽快解决过户问题,如果对方经济状况不稳定,建议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一次性清偿贷款。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沟通具体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