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非法采矿价值80万,嫌疑人可积极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有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等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表现,从而获得从轻量刑。
(三)在司法机关讯问过程中,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配合调查,这也可能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