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重大事由时夫妻财产分割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并保障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各国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均对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规定。关于夫妻财产制的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按照夫妻财产制的产生依据,可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按照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按照夫妻财产制的适用情况,可分为普通财产制和非常财产制;按照财产制所涉及的夫妻财产的范围,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和特有财产制。
我国实行的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其中以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
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家庭也难以稳定,从而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但是,有些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表现在:
一、夫妻一方心存异心,隐藏、转移、毁损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二、一方品质恶劣,有严重恶习,诸如吸食毒品、赌博、嫖娼等,变卖和挥霍共同财产,如不及时分割共同财产,将会导致共同财产逐渐减少或者灭失;
三、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