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转移分免责和并存两种承担方式。免责债务承担需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时经债权人同意,且债务人或第三人要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存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加入债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并通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明确拒绝,债权人就可请求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2.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从债务也一并转移,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建议在进行债务转移时,各方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免责债务承担时,务必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并保留通知证据;并存债务承担中,第三人要明确表达加入意愿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及时作出回应。同时,各方要注意从债务的性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