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若有集资诈骗金额五十万的情况,应主动到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符合自首情节,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表现出坦白态度,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尽力筹集资金,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这样有可能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
(四)尝试与被害人沟通,取得他们的谅解,这也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