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追认的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等相适应的合同无需追认就有效,其他合同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合同自始无效。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其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担责。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三十日内追认,被代理人未表示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撤销需以通知方式作出。
1.对于法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应及时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明确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避免因沉默导致不利后果。
2.相对人要积极行使催告权,若为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前及时考虑是否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