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非机动车撞机动车致死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的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包括行驶速度、行驶路线、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三)若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