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因娱乐场所未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像地面湿滑无警示、设施老化未修等致使消费者受伤,消费者可先与场所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二)若伤害是第三人造成,先找第三人要求承担侵权责任。若娱乐场所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场所赔偿后会向第三人追偿。
(三)若消费者自身有过错,要意识到自己需承担部分责任,与场所经营者根据过错程度协商责任划分。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