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婚姻法》中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必要时权利人得依诉讼程序请求解决。人民法院审理赡养案件在确定赡养费数额时,会从实际出发,考虑到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免带来执行上可能出现的困难,使父母索要赡养费的权利,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