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实施了诈骗10万的行为,应尽快自首,这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明有悔罪态度。
(二)积极立功,比如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也能争取从轻处罚。
(三)及时退赃退赔,将诈骗所得返还给被害人,尽量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