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补偿标准。被征地人员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以及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核实补偿倍数。明确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以此为依据核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所依据的倍数是否符合规定。
(三)关注社会保障。要求征收方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自身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