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关注诉讼时效起算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在三年内积极采取行动解决纠纷。
(二)若出现提起诉讼、向对方提出要求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利用此规则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一般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在合理时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