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因其涉及身份关系,和普通民事诉讼有别,法律明确要求离婚诉讼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这是为了让法院能直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陈述,保障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2)若原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要详细说明不能出庭的原因,并且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表明明确态度。
(3)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而存在如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时,经法院许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告可不出庭。
提醒:离婚案件原告若非特殊情况,应尽量亲自出庭。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准备好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避免按撤诉处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