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者先自行垫付伤残鉴定费,之后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确定最终承担方。明确责任后,若对方全责,鉴定费由对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责任比例分担。
(二)了解车辆投保情况,若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依据保险合同,交强险或商业三者险可能对合理的鉴定费进行赔付。
(三)伤者垫付鉴定费后,在后续索赔时,将鉴定费与其他损失一并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