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直接损失,患者要妥善保管已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的票据,以便在纠纷处理时作为索赔依据。
(二)对于间接损失中的误工费,患者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来证明收入减少情况。对于后续治疗费,可通过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费用预估等方式确定赔偿数额。
(三)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患者要准备好能证明精神痛苦达到严重程度的相关证据,如心理咨询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