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后,应尽早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以便在后续可能的诉讼中使用。
(二)若不确定是否超过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可先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判断是否还有起诉的必要和可能。
(三)若认为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保护期限,要积极准备能证明特殊情况的材料,并及时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