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嫌疑人被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家属应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知晓处于哪个阶段以及是否会延长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二)可以为嫌疑人委托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够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如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三)若超过37天嫌疑人仍未被批准逮捕且未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家属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办案机关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