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常见。根据您的描述,关键要看这笔款项的性质认定。从法律角度分析:1.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有借贷合意。如果对方当时没有明确表示是借款,现在突然主张是借贷关系,需要对方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借条、聊天记录等)来证明。2.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没有明确约定的金钱往来,法院一般会结合款项金额、双方关系、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1万元的金额不算特别大,如果是朋友间的正常往来,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较大。3. 您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 当时的转账记录(最好能证明是特定节日或特殊事由的转账)
- 这一年来双方的聊天记录(看是否有默认赠与的表述)
- 对方的经济状况证明(如果对方经济困难,可能对您不利)建议您可以先和对方沟通,了解其突然主张借款的具体原因。如果对方坚持要还款,您可以要求其提供借款合意的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对方起诉的话,您现有的证据也足以应对。需要提醒的是,这类案件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