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时,要确保是本人亲笔书写,签上自己名字并写清楚年、月、日,这样能保证遗嘱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
(二)订立代书遗嘱,需找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然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同时注明日期,保证代书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选择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遗嘱形式时,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定要求操作,比如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