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处理银行贷款时,会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独自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事务借的贷款,是个人债务,由其独自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先以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贷款,通常是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在离婚涉及银行贷款处理方面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晰自身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