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
一、公示的标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方便群众查询查看。
二、公示的内容。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代码、处罚结果和处罚机关等信息。
三、公示的时限。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做出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四、公示的渠道。“双公示”的载体包括书面、报刊、办公场所公示栏、政府网站等,以网站公示为主要方式,网址为:....。
五、公示的查询。个人或单位可在相关网站查询公示信息,也可持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查询相关行政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