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在女方孕期想离婚,需确认是否符合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两种例外情况,否则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若双方协议离婚,关于金融赔偿,双方可自由协商赔偿额。
(三)若诉讼离婚,女方需收集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的证据,以此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由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决定。
(四)女方要保留因怀孕、生产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票据,如医疗费、营养费票据,要求男方适当分担费用,具体金额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