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符合不同情形可经相应检察院批准延长,特别重大复杂案件需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是二个月。当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无法终结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而特殊原因致使长时间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要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方面遇到疑问或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